陕西咸阳市热力公司中继泵站工程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咸阳市热力公司中继泵站工程已由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管理委员会以2407-611204-04-01-945044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咸阳市热力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秦汉新城兰池三路以北,银西高铁以西、货运北环线以南;
2.2 工程规模:新建中继泵站1座,用地面积3490平方米 ,建筑面积1603.62平方米,设置有中继泵站机房,高低压配申室及配套设施,采用半地下框架结构,设计压力1.6MPa,供回水温度130/70℃;
2.3 项目投资总额:42500000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42500000元);
2.4 计划工期:10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标段1: 标段名称: 咸阳市热力公司中继泵站工程施工;标段编号: E6112003509f75grp4jy001;标段类型: 施工;标段2: 标段名称: 咸阳市热力公司中继泵站工程设备安装工程;标段编号: E6112003509f75grp4jy002;标段类型: 施工;;
2.6 招标范围:标段1:新建中继泵站1座,用地面积3490平方米 ,建筑面积1603.62平方米,设置有中继泵站机房,高低压配电室及配套设施施工。标段2:新建中继泵站1座,用地面积3490平方米 ,建筑面积1603.62平方米,设置有中继泵站机房,高低压配电室及配套设施等设备安装工程。;
2.7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咸阳市热力公司中继泵站工程施工: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