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泰市新汶街道供热管网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公开招标公告
新泰市新汶街道供热管网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新泰市新汶街道供热管网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以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泰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产4476.6万元,私有资金0.0万元,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万元,境外私人投资0.0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泰市新汶街道供热管网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2项目编号:XT-GC-20250427-02-01/02。
2.3建设地点:新泰市新汶城区及小协镇政府驻地。
2.4建设规模:
(1)本工程计划由惠普电厂改造供热管网DN400-DN600至原山东光明热电有限公司供热管道对接,供热管线总长度3482米,改建换热站2座。
(2)由惠普电厂改造供热管网2*DN200至东良和西良两座换热站,管线总长度约1500米,同时改造换热站2座。
2.5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2.6质量标准: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行业设计规范要求且达到工程设计审查合格标准。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达到合格标准;2.7招标范围:包含本项目的工程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各类施工图设计及办理相关工程图纸审查、施工及验收过程中的配合等全过程服务工作),工程施工,现状处理,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交(竣)工验收(包含竣工检测、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保修,风险及相关手续办理等达到项目正常使用功能的全过程工程总承包(EPC)。
2.8标段划分及名称:本项目共划分二个标段,分别是:新泰市新汶街道供热管网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第一标段;新泰市新汶街道供热管网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第二标段。
2.9招标控制价:4476.60万元,其中第一标段:设计费为30.24万元,工程施工费为2795.90万元;第二标段:设计费为17.66万元,工程施工费为1632.80万元。
2.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专项资质·市政行业·热力工程·热力工程乙级](含)以上并且[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并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任何建设工程(含预中标项目)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并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3.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3.4.2
(1)联合体投标的需由施工方、设计方组成联合体且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一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以及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