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围场县第二中学(分校)新建工程项目—附属工程公告
围场县第二中学(分校)新建工程项目—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围场县第二中学(分校)新建工程项目—附属工程已由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以围行审投〔2022〕19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专项资金、债券资金及地方财政资金,国有资金占比0% ,财政资金占比100%。
项目建设单位为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第二中学,招标人为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第二中学,委托代理机构为 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围场县第二中学(分校)新建工程项目—附属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2760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 2642.805551 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包括换热站消防水池、室外公厕门卫、主席台、室外管网、护坡、围墙栏杆及次入口大门、室外硬化、运动场、室外雨污水、室外给水、室外采暖、室外消防水、室外电气、绿化等工程 , 建设地点: 位于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围场镇金龙街以南、外环路以西、规划路以东、凤凰新城(旱河)以北,老玉林学校院内。
2.2 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 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范围全部施工内容。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2642.805551 万元。
2.3 计划工期: 255 日历天。
2.4 质量标准:合格。
2.5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2 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施工资质以及其他 /资质。(R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R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
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3.2 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个;
3.3.3 联合体的专业资质等级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
□3.3.4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