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5-04-28 16:5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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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59887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省龙岩市南部新城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大水坑地块截洪排涝工程)已由龙岩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龙岩高新区(经开区)经济发展局关于福建省龙岩市南部新城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龙高新经发审〔2024〕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龙岩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源龙岩高新区(经开区)财政统筹和申请上级财政补助、中央预算内及国债资金等,招标人为龙岩市龙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行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龙岩市永定区高陂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实施大水坑地块周边边坡防护及支护措施,大水坑边坡高度2-29.5米,长度约1公里,范围为大水坑地块北、东、南三侧边坡,实施地块周边排洪渠,完善场地坡顶及坡脚的截排水设施。莲花水厂边坡高度为2-23米,长度约130米,范围为莲花水厂厂区内边坡,清除滑塌边坡并重新实施边坡防护及支护措施,完善场地坡顶及坡脚的截排水设施。具体以本项目的施工图纸及经相关部门审核后公布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及编制说明;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建省龙岩市南部新城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大水坑地块截洪排涝工程),具体以本项目的施工图纸及经相关部门审核后公布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及编制说明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0121813元,其中:暂列金额:470822元,专业工程暂估价:0元,甲供材料费: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1个;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