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新乡市·新乡市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天然一支渠(万仙山路-长江大道)段河道绿化及附属跨河桥梁工程招标公告
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天然一支渠(万仙山路-长江大道)段河道绿化及附属跨河桥梁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新交GCZB-2025-007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天然一支渠(万仙山路-长江大道)段河道绿化及附属跨河桥梁工程已由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发展改革局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新平发改【2023】46号,招标人为新乡平原城乡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包含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天然一支渠(万仙山路-长江大道)段河道绿化工程(以下简称河道绿化工程)、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天然一支渠(万仙山路-长江大道)段跨河桥梁工程(以下简称跨河桥梁工程)和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天然一支渠(万仙山路-长江大道)段挡水坝工程(以下简称挡水坝工程)。
河道绿化工程全长约2.2km,河道绿化面积约12.5万㎡,包含卫生间,2座人行桥等其他附属设施。跨河桥梁工程包含2座行车桥梁。挡水坝工程含挡水坝1座。
本项目涉及土方工程、生态绿化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新建坝闸构筑物、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等。
2.2 建设地点:新乡市平原示范区
2.3 合同估算价:1标段:4839.05万元;2标段:48.4万元。
2.4 招标范围:1标段: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天然一支渠(万仙山路-长江大道)段河道绿化及附属跨河桥梁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及质保期保修;2标段: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天然一支渠(万仙山路-长江大道)段河道绿化及附属跨河桥梁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5 工期要求:
1标段:河道绿化工程工期为360日历天;跨河桥梁工程工期为180日历天;挡水坝工程工期为180日历天。
2标段:随施工工期及保修期。
2.6 标段划分:2个标段
1标段: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天然一支渠(万仙山路-长江大道)段河道绿化及附属跨河桥梁工程施工
2标段: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天然一支渠(万仙山路-长江大道)段河道绿化及附属跨河桥梁工程监理
2.7 质量要求:国家通用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8 质保期及绿化养护期:
(1)河道绿化工程养护期为2年,质保期为2年,均自初步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
(2)跨河桥梁工程质保期为2年,自竣工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
(3)挡水坝工程质保期为3年,自竣工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
2.9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标段:
3.1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拟派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人员,需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4年6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社保证明。
3.3财务要求: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时提供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或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果投标人成立不足3年,须提供自企业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状况报告。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截图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