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乐山市峨眉山市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第一 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四川省乐山市峨眉山市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土建)(项目名称)/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四川省乐山市峨眉山市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土建)(项目名称)已由乐山市农业农村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农函[2023〕16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峨眉山市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资金、地方财政及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峨眉山市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乐山市农业农村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农函[2023〕161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和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乐山市峨眉山市。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发酵车间6000平方米。新建黑膜厌氧池约2000平方米等。
2.3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4 施工工期:120日历天 ;
2.5 标段划分:施工 1 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3.1.2业绩要求: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