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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4-29 数据编号: 8142586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云南E53A00425001081文化艺术康养示范区二期项目前期物业服务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文化艺术康养示范区二期项目前期物业服务,招标人为弥勒市蓝城城乡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弥勒市蓝城城乡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的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单位对该项目进行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文化艺术康养示范区二期项目前期物业服务。
2.2服务地点: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东风长塘子以北。
2.3招标范围:
2.3.1本项目占地面积:82564.48 平方米,建筑面积:99323.45 平方米,上述面积均以最终竣工面积为准。在本建筑区划内,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乙方可以将部分内容分包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物业服务的整体业务外包,乙方须对工作质量负责。
2.3.2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
2.3.3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
2.3.4公共区域、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2.3.5公共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的养护和管理;
2.3.6本建筑区划规划红线内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秩序的管理;
2.3.7配合和协助当 地公安机关、政府有关部门维护建筑区划公共秩序及日常巡视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的保险保管责任);
2.3.8业主装饰装修的监督、劝请整改,对违法违规装修行为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
2.3.9社区文化活动的开展;
2.3.10房屋及共用设施设备档案资料的管理。
2.4服务期限:本合同期限自本项目首批次入伙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与其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止。
2.5质量要求:服务质量满足招标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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