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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4-29 数据编号: 8144147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云南N53A00625001175易门县2023年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易门县2023年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53A00625001175
1. 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易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就易门县2023年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现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易门县2023年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
2.2项目规模:对易门县建成区管网过流能力不足,管网淤积严重、排水防涝压力大的溢水点进行改造,
(1)新建DN100~DN1200的排水管道50.90km,其中包括De110排水管网6529m,管材为PVC-U塑料管,N300排水管网 32488m,DN400排水管网6319m,管材为HDPE双壁波纹管,DN600排水管网420m,DN1200排水管网260m;DN800排水管网 300m,DN300~DN600的ⅡI级钢筋混凝土管2145m,DN800的ⅢI级钢筋混凝土管89m及相关附属设施。
(2)修缮浆砌片石挡墙墙身55000m3,浆砌片石挡墙钢筋混凝土拓展基础8100m3,直立锚杆式挡墙355m等设施。
2.3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4 招标范围及要求:
(1)勘察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包括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并出具完整的符合国家相关地质勘察要求的勘察报告。
(2)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为满足所有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给排水、防涝设施等。完成设计全套成果资料制作;施工图设计阶段专项技术方案审查,配合审图公司完成施工图审查;全套成果资料制作、相关设计配合及图签、设计报建、报审配合、有关报批、审批手续、专家咨询、组织专家论证、资料收集、现场指导与监督、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竣工验收配合、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及相关后续服务等。
(3)采购部分:完成本项目所需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
(4)施工部分:按照设计施工图编制施工图预算,完成经招标人认可并通过审核的施工图及经审核确认的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的施工。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包含主体工程、给排水工程、防涝设施等。完成工程结算、竣工图编制、质保等工作。完成与本项目有关的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任务。
(5)其他工作:配合招标人完成竣工决算、资料移交工作。
2.5 工期要求:建设总计划工期为二十四个月,具体开工时间由发包人通知确定(发包人委托的监理单位下发的开工通知为准)。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工程质量相关规范;满足发包人要求,一次验收合格。
2.7建设地点:易门县建成区,发包人指定地点。
2.8本项目投资: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1356.38万元。
2.9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般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应为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2资质要求(以下条件须同时具备):
(1)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若为联合体,负责勘察的单位须具备)。
(2)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注:若同一单位能同时满足上述勘察资质和设计资质要求,则可由一家单位承揽本项目全部勘察和设计工作(若为联合体,负责设计的单位须具备)。
(3)施工资质: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负责施工的单位须具备)。
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
3.3业绩要求:
3.3.1若为独立投标人: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至少承担过1个类似项目EPC总承包业绩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勘察业绩和设计业绩、施工业绩。
3.3.2若为联合体:
3.3.2.1负责勘察的单位: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至少承担过1个类似项目勘察业绩;
3.3.2.2负责设计的单位: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至少承担过1个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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