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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4-29 数据编号: 8146130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北京第二批央企在京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标包一百七十七)(朝阳区三间房街道)工程总承包(EPC)施工招标公告

? 公告内容
   第二批央企在京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标包一百七十七)(朝阳区三间房街道)工程总承包(EPC)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工程    第二批央企在京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标包一百七十七)(朝阳区三间房街道)工程总承包(EPC)    已由    北京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联席会议办公室    以    京老旧办发〔2024〕7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中铁三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事业单位自筹资金(中央)    ,项目出资比例为    政府补助及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    。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    三间房街道东柳西里小区20号楼、29号楼、30号楼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7482.5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    823.87    (万元)
2.3  本工程的计划工期    161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拟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方式发包具体内容如下
(1)本工程设计范围:承包人完成各专业施工图设计、后续服务工作及招标人提出的其它服务内容。
(2)本工程施工范围:按照招标人提供的资料和约定的标准、规范、工程的功能、规模和竣工日期等要素,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含竣工图)、工程施工(包括抗震加固部分)、材料及设备采购、施工图预算及造价控制、联调联试、竣工验收、竣工备案、直至交付使用、并在保修期内维修其任何缺陷和质量问题等工程总承包(EPC)包含的全部内容。    
2.5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工程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新]及以上与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     资质,    /    (近年类似工程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或建筑工程    专业    注册建造师一级,或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外地来京建筑企业在办理进京备案时,应当一并办理注册建造师备案手续。
   3.2 本工程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中参加资格审查。
   3.3 其他要求    项目经理:在确定中标时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担任其他在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工程总承包)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者施工项目经理;外地来京建筑企业拟派项目经理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时,则应在企业办理进京备案时,一并办理注册建造师备案手续,已办理备案的外地来京建筑企业注册建造师方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执业活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本)②设计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说明:在满足资格条件的前提下项目经理可兼任设计负责人。
(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具有独立资格的法人单位;
(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外地来京建筑业(施工)企业须在北京建立企业管理档案,且已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外省市建筑企业来京施工备案表》;
(4)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企业经营状态要求: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状态;近三年(2022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出现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设计问题或没有出现过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被限制投标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