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安市取水及深度处理工程施工标段公告
大安市取水及深度处理工程施工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AZB2025-01-1(22088225042701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大安市取水及深度处理工程已由 吉林大安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以 大开经发【2023】1号文件、大开经发【2025】1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大安市祥鑫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建设单位自筹 ,出资比例为 建设单位自筹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建设地点:大安市东北部,嫩江北街西侧,嫩江湾净水厂北侧;
2.2建设规模:本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为6869.51万元。本项目出厂水总规模为:2.0万m3/d,土建一次性完成,设备安装分期建设,一期规模为1.5万m3/d。建设内容包括深度处理间、超滤进水池、超滤产水池、超反洗废水池、纳滤产水池和中和池。
2.3合同估算价:17275936.88元;
2.4计划工期:2025年6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工期 578 天;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2.6招标范围:大安市取水及深度处理工程(土建、工艺、电气标)包括厂区(人行道、车行道、停车场、绿化、电缆沟、围墙及大门(含门库)、总图照明、总图电气、厂区管线(不含阀门采购)),深度处理间、设备间、排放水池、水源热泵间改造、门卫等土建、给排水、照明防雷接地、采暖(不含采暖设备采购)、通风工程(不含风机设备采购)、工艺安装(不含设备采购)、电气、自控、周界安防报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仪表的设备安装(不包含设备采购)。(具体内容详见立项文件和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注:①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住建厅核发建筑业企业三级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②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采用一级建造师投标的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规定,投标文件应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且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