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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4-30 数据编号: 8145420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安徽淠河防洪治理工程(金安段)公告

淠河防洪治理工程(金安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淠河防洪治理工程(金安段)已由安徽省水利厅《关于淠河防洪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行政许可决定》以 (皖水许可决〔2024〕3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法人为 六安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项目代建机构为 / ,招标人为 六安市金安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河长制工作站) ,本次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德华建(北京)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招标项目名称:淠河防洪治理工程(金安段)
2.2 招标项目编号:E341502001001925
2.3 项目类型:工程类
2.4 标段划分:1 个标段
2.5 建设地点:六安市金安区境内
2.6 建设规模:淠河防洪治理工程(金安段)位于苏大堰排涝站至新三源河出口,堤防等级3级,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抛石护岸、格网石笼护岸约2.25km;堤后压渗平台处理长度约1.78km;新建、改造排涝涵3座;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项目投资额约为:2352.96万元。
2.7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8 招标范围: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9 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2)近 5 年内(自 2020 年 4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落款日期为准)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 1400 万元的水利工程项目的施工业绩(安全饮水、农田“最后一公里”、土地整理、高标准农田除外),投标人承担施工的分包合同工程,不得作为类似工程业绩认定项目。
(3)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具有类似项目业绩,项目经理类似项目指在承建的类似项目【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400万元的水利工程施工项目(安全饮水、农田“最后一公里”、土地整理、高标准农田除外)】中担任过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的工程项目,承担施工的分包合同工程,不得作为类似工程业绩认定项目;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②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④联合体组成成员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成员均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⑤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注明牵头人(招标文件下载、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文件编制、电子签章、上传、解密等工作均由其牵头人负责办理,其他成员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即可)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各方均应服从招标人的管理。联合体参与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投标文件中应提供一份扫描件供评委评审。未按上述要求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⑥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银行开户信息、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的材料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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