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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4-30 数据编号: 8149062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河北泊头市2025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河湖地下水回补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泊头市2025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河湖地下水回补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泊头市2025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河湖地下水回补工程项目已由泊头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泊头市建设项目招标方案和不招标申请核准表泊发改审批核【2025】1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100%,项目法人为泊头市水利工程管理站,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人为泊头市水利工程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至成中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本工程建设地点为泊头市交河镇。治理长度6.566km。主要建设内容为洚河上段进行清淤疏浚6.566km,拆除重建洚河引水闸1座,改建阻水涵洞10座及建安工程对应的水保、环保措施。
2、本次招标分1个施工标段。
3、计划工期:10个月,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一年。
4、工程质量:工程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5、本项目最高限价:854.879427万元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3其他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给中小企业的比例不得低于4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不得低于60%。(如投标人为大、中型企业,要求投标人面向中、小微企业劳务分包或非主体工程专业分包,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须向招标人提交分包合同,如投标人为小微企业,该项可不做要求)
(2)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2、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3、拟投入本项目的安全管理人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4、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至少连续3个月(2025年1月-2025年3月)及以上的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社保缴纳单位必须与注册单位一致。(注:投标人一旦中标,不得随意更换主要人员,未经招标人同意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处罚金额为每人30万元)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5-04-30 09:00至2025-05-09 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能信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及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一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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