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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4-30 数据编号: 8149913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福建南安市金淘镇艺林村一事一议饮水工程公告


南安市金淘镇艺林村一事一议饮水工程 (项目名称) 南安市金淘镇艺林村一事一议饮水工程 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招标编号:KS〔2025〕QZSZ-0423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安市金淘镇艺林村一事一议饮水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安市金淘镇艺林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资金,招标人为南安市金淘镇艺林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科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南安市金淘镇艺林村;
2.2.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总造价155748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总造价155748元,主要建设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55748元;发包价:142020元(下浮系数K值为 9% );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90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无 ;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一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一  个标段。
3.7.其他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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