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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邀请四川新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安市广安区恒升镇人民政府(采购人)委托,拟对广安区恒升镇丰乐村2023年中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第三批)建设工程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F【2025】0427
2.项目名称:广安区恒升镇丰乐村2023年中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第三批)建设工程项目
3.采购人:广安市广安区恒升镇人民政府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新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资金。
采购预算:576784.00元;大写:伍拾柒万陆仟柒佰捌拾肆元整。
最高限价:519105.60元;大写:伍拾壹万玖仟壹佰零伍元陆角整。
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三、采购项目简介:
本项目为广安区恒升镇丰乐村2023年中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第三批)建设工程项目,详见询价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本次询价通知书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guang-an.Gov.cn)和四川新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scxfzb.com)上以公告形式发布。以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为准。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供应商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省外企业需出具《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电子登记表》。
7.2供应商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