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镇平县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镇平县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已由镇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镇发改审批【2023】236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311-411324-04-01-625556;招标人为镇平县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丰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辅助招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镇平县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
2.2 项目编号:E4113241324001561
2.3 建设地点:镇平县境内
2.4 建设内容:主要是围绕镇平县张林镇等3个乡镇8个村的污水管道、污水处理站、道路、路灯等方面进行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埋设污水管网84990m,污水检查井2154座,新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1处,净化池19座:提升入巷入户道路58281m,新增6m高60WLED路灯350座;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
2.5 质 量: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二个标段;
一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二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7 工 期:第一标段:365日历天
第二标段:365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具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并与本公司具有劳动合同关系,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企业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
3.4、投标人近三年以来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相应财务审计报告(近三年指2022、2023、2024;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投标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拟任项 目经理(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6、依据财库[2016]125 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投标人需提供 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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