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安溪乡镇园区污水处理项目(管网及配套工程二期)补充通知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溪乡镇园区污水处理项目(管网及配套工程二期)已由安溪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闽发改备[2024]C090954号《福建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明(内资)》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省安溪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福建省安溪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君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安溪县;
2.2. 工程建设规模:安溪乡镇园区污水处理项目(管网及配套工程二期),本项目拟对安溪县湖头镇内开展污水治理工程及收集与处置。主要建设内容:本次污水收集处理工程结合环境现状,重点实施以下工程:
(1)新建净化槽4座等
(2)修缮现状污水站4座,其余2座厂站已废除或撤并纳管、1座保留现状。新建污水提升泵站5座,总提升规模725吨/天。
(3)核定后总处理规模547吨/天;
(4)新建管道总长度141.701km。其中污水主管28.971km,接户管112.73km;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排水工程、路面拆除及修复工程、污水处理站、一体化泵站、一体化净化槽、电气工程等,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资料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工程造价3938.8673万元、专业内容包括排水工程、路面拆除及修复工程、污水处理站、一体化泵站、一体化净化槽、电气工程等;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工程造价3938.8673万元、专业内容包括排水工程、路面拆除及修复工程、污水处理站、一体化泵站、一体化净化槽、电气工程等;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39388673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5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本项目严格要求2025年10月31日前竣工验收,各关键节点要求为2025年7月31日前完成总工程量40%,2025年8月31日前完成总工程量60%,2025年9月30日前完成总工程量80%,2025年10月31日前完成总工程量100%;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