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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4-30 数据编号: 8155127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江西吉安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EPC+O监理服务第三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安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EPC+O监理服务第三次招标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安县水利资源保护中心,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施工监理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吉安县油田镇、梅塘镇、固江镇、浬田镇、官田乡、安塘乡、登龙乡、永阳镇、敖城镇、指阳乡和天河镇等11个乡镇。
2.2 招标规模:
(1)梅塘水厂供水区:改造现状梅塘水厂(规模为 5000 吨/日),并利用梅塘水厂进行管网延伸至梅塘镇、固江镇、浬田镇各自然村(具体实施范围以政府批准为准)。
(2)樟坑水厂供水区:新建樟坑水厂,规模为 4000 吨/日,取水水源为樟坑水库,铺设管网至官田乡、安塘乡、登龙乡、永阳镇各自然村(具体实施范围以政府批准为准)。
(3)单镇供水区:改扩建敖城水厂至 1000 吨/日,取水水源为敖城镇地下水,铺设管网供给敖城镇各自然村;改扩建指阳水厂至1500 吨/日,取水水源为指阳乡地下水,铺设管网供给指阳乡各自然村;改造天河水厂,铺设管网供给天河镇各自然村;新建油田水厂,规模为1500吨/日,取水水源为过水坵水库,铺设管网至油田镇各自然村(具体实施范围以政府批准为准)。
(4)项目建设到2025年底,以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为重点,实现有条件的村组全覆盖,达到全县农村集中供水率90%以上、农村自来水普及率88%以上、规模化工程供水率80%以上,基本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同时将边远分散式供水工程纳入统一服务范围,建立健全长效运行和监管机制,全面建成同网、同质、同价、同服务的城乡供水一体化。    
(5)工程运营:吉安县油田镇、梅塘镇、固江镇、浬田镇、官田乡、安塘乡、登龙乡、永阳镇、敖城镇、指阳乡、天河镇等11个乡镇城乡供水一体化范围内供水运营和一体化范围外原政府已建小型集中供水工程运行维护(总供水规模约1.95万吨/日)。
2.3本工程概算约38785.49万元。本项目总建安工程费约33290.13万元,其中:招标建安费约28447.9万元【最终建安费以财政评审金额*(1-6%)计算】,另外梅塘、固江、浬田、天河、登龙、指阳等6个乡镇管材管件约4842.23万元已由招标人依法依规另行采购,不足部分管材管件由中标施工方进行采购。
2.4计划工期:工程施工计划工期365日历天,监理服务期从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及工程质量保修期结束。
2.5招标范围及内容: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量及相关配套工程项目(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的施工期和缺陷修复期内的所有监理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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