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黄山市徽州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呈坎镇供水提升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黄山市徽州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呈坎镇供水提升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已由黄山市水利局以黄水审批[2024]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黄山市徽州区水利局,招标人为黄山市徽州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黄山市徽州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呈坎镇供水提升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2.2项目编号:HJAGC2025G062
2.3建设地点:黄山市徽州区
2.4建设规模:呈坎镇供水提升工程设计供水范围覆盖潜口镇东山村(产庆村、灵坑村)、潜口村汪四坞、澄塘村(澄塘村、古塘村、盛塘村)和呈坎镇石川中心村、容溪中心村、杨干村、呈坎村、汪村、四村共九个村,工程设计供水规模3030立方米/d,本次工程内容主要涉及无负压供水设备及净水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总投资约598万元。
2.5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无负压供水设备及净水设备采购及安装,详见设备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质量标准:合格
2.9招标控制价:5982815.13元
2.10项目性质:工程货物类
2.11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3.2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3.3信用要求
投标人(含分公司)不得存在以下失信情形(行政主管部门已经做出暂停、停止、撤销等处理决定的除外):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4)被应急管理部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自开标之日起往前追溯)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
以上情形第
(1)
(2)
(3)
(4)项以信用中国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所有情形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由代理机构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对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书面反馈至评标委员会。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注:若投标人选择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联合体中的所有成员单位均需在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具体操作为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成员单位读取CA锁添加。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