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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5-1 数据编号: 8156900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新疆伊犁州巩留园区企业孵化园建设项目二标段(EPC)-配套附属设施建设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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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州巩留园区企业孵化园建设项目二标段(EPC)-配套附属设施建设
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犁州巩留园区企业孵化园建设项目已由巩留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巩发改基字[2023]254号、[2025]194号、[2025]19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巩留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资金及其他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伊犁州巩留园区企业孵化园建设项目二标段(EPC)-配套附属设施建设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巩留工业园区
2.1.2建设规模:新建消防站1座,总建筑面积约3841.83m2;新建危化品运输车辆停车场1座,总建筑面积约为1322.8m2;新建事故应急系统,含事故水池,总容积约2625m3、污水提升池,容积为500m3、建设辅助用房138.08m2,新建园区事故水管网约6.05km,新建2.2km污水提升管线;供热工程,配套建设供热管网长度为4.34km×2;园区道路工程,新建园区道路长度为3474米;新建园区智慧平台1套;新建园区大气环境质量监测站2套;物理封闭及道闸系统,新建护栏网长度约为6.08km,道闸系统6套。
2.1.3总承包计划工期:总工期:174日历天,2025年6月10日开工建设,2025年11月30日竣工交付使用;其中包含设计期限60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1.4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本次工程总承包项目范围内的设计(含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设备采购、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后期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 (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含)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贰级](含)以上资质;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5)自治区外企业若中标,应在办理中标通知书前,按照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及2021年6月3日发布的《关于启用新版新疆工程建设云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信息报送管理系统的公告》的规定,登陆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 http://jsy.xjjs.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且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班子成员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登记人员,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3.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具有具备注册化工工程师(化工工程)执业资格及化工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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