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2025年南昌市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设备项目比选公告
?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2025年南昌市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设备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2025年南昌市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设备项目(项目编号:03-10-04D-2025-D-D09155)。
1.2采购人: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含税预算金额是22.6万元,不含税预算金额是20万元。
1.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取1名中选人。
1.7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中选人数量为1个,中选份额100%。
1.8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不含税上限单价,报价超过对应产品最高限价的,将导致应答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内容:采购2V1500ah蓄电池、12V100ah蓄电池、12V200ah蓄电池。
2.2实施区域:江西省南昌市。
2.3交货期:自订单下达之日起50天内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以实际承诺为准)
2.4项目类型:货物类。
2.5合同签订:中选人将与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签订合同。
2.6质量要求:满足本项目技术规范要求并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参选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3.2参选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
3.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应答。若为制造商,参选人须出具制造商声明函;若为代理商,代理商须出具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核心产品的授权,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应答,代理商和制造商不得同时应答。(本项目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2V1500ah蓄电池、12V100ah蓄电池和12V200ah蓄电池)。
3.4参选人提供2022年4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签订的同类项目业绩且累计含税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若业绩证明材料提供的是单项合同,则仅需提供合同关键页。
(2)若业绩证明材料提供的是框架合同,具体如下:
①提供的框架合同关键页有具体金额,则以框架合同签订的金额为准;
②提供的框架合同关键页无具体金额,则须提供相应订单或结算依据,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同时包含订单和结算依据则以结算依据为准。
备注:
①合同时间均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
②合同关键页须包含合同名称、合同标的页、签署日期页及合同金额页。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6参选人之间不得存在关联关系,关联关系的认定标准如下:
(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注:参选人对本单位在互联网上披露的公司注册电话、公司注册邮箱、公司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进行核查,若存在与其他单位信息一致情况,请提供相关内容及说明。
3.7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22年4月1日起)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2020年4月1日起)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2020年4月1日起)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为全国/江西省分公司 “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