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翠江流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公告
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翠江流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已由宁化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以宁发改〔2023〕184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宁化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建设资金来源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宁化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三明市宁化县;
2.2.工程建设规模:本招标项目投资额约3016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翠江流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新建污水管网3710米,采用 DN600球墨铸铁管;建设生态护坡6800米,生态缓冲带6800米;翠江流域沿线建设水质自动监测站11个,建立水质监控数据综合信息平台;同时配套建设检查井、沉泥井、倒虹井等工程。本项目的检查井、路缘石、人行道透水砖、雨水口均采用装配式预制构件。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文件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二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40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一级注册建造师可承担单项工程合同额≥3000万元的大中小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30155098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65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