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上上中部崛起大厦项目其他配套工程EPC,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河南上上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原招采信息科技(河南)有限公司。根据项目进展需要,现对上上中部崛起大厦项目其他配套工程EPC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且具备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上上中部崛起大厦项目其他配套工程EPC
2.2项目编号:M4101000065001168010
2.3项目概况:项目位于郑东新区心怡路与福禄街交汇处,项目占地面积12475.44m²,容积率6.99,设计为框筒结构,地下2层(其中人防实建面积4799m²)、地上24层,总建筑面积约10.7万m²,其中地下约2万m²,地上约8.7万m²。本项目原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砌体结构及抹灰工程已基本施工完成、外幕墙已部分施工、安装工程前期已有部分施工。项目建成后主要使用功能为办公、商业、酒店及配套设施。另外本项目的主体续建及改造工程、结构加固工程、给排水工程、空调及新风系统、电气工程、雨污水工程等剩余工程施工总承包已进行招标。
2.4建设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心怡路与福禄街交汇处。
2.5招标范围:剩余工程施工总承包以外的其他配套工程设计、采购、施工建设(EPC模式)。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2.5.1设计:
完成本项目专项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及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配合阶段关键时间节点驻场;主要驻场时段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出图、配合图纸审查、建设实施、项目验收、竣备交付等各个阶段。
专项设计:包含但不限于:
外幕墙方案及施工图设计、装饰装修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含软硬装)、景观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弱电智能化设计、交通标识和标识标牌系统设计(包含导视系统)、泛光照明设计、光伏发电设计、供配电工程设计、二次机电优化深化设计、施工阶段所有深化图纸审核(如装饰装修深化、门窗幕墙深化、抗震支架深化等)。项目全过程实施阶段的样板专项设计、样板定样、样板段设计、样板段验收及所有涉及效果品质类的设计及验收。
设计图纸的专家评审、第三方审查等包含在本次设计报价范围内。
2.5.2采购:
满足本项目设计、施工及运营所有物资的采购和保管等,包括工程所有材料、设备以及材料设备的保管、安装、调试和技术指导培训、功能试验、试运行等全部服务内容。所有主要设备材料的招标或采购需在招标人监督下完成;所有主要设备的技术参数、性能、品牌、规格必须经招标人审核确认后方可采购。
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服务等全过程的工作。
2.5.3施工:
包括本工程设计内容对应的施工以及为实施工程所必须的临时工程的施工及质保期内的缺陷修复等。
包含但不限于图纸设计范围内的:消防工程(含消防水、弱电、通风和防排烟)、场区道路工程、精装修工程、幕墙工程(原施工龙骨需拆除)、景观绿化工程、泛光照明工程、弱电智能化工程、交通标识和标识标牌(包含导视系统)、光伏发电供货及安装、机械车位供货及安装、充电桩供应及安装(含机械车位、普通车位、非机动车充电桩)、供配电系统、市政道路开口工程、抗震支架供应及安装(含项目整体给排水、强弱电、暖通工程等所有涉及抗震支吊架范围)、油烟净化系统工程、门窗工程、分体空调供货安装(电梯机房、通讯接入机房、变电所、管理室、消防水泵房、消防水箱间等功能房间设置分体空调)。另为满足建设需求的临时占地、临建租地、临建设施、租占地上苗木移除及设施恢复等其他工程。
2.6工期:总工期不超过325日历天(含设计期,设计工期要求详见合同专项条款1.6)。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书面通知之日为准,竣工日期以EPC合同内所有工程施工完成并验收合格,提交所有工程验收资料并经审查合格之日为准。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