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污水处理收费收益权资产支持证券(ABS)项目招标公告
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污水处理收费收益权资产支持证券 (ABS)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https://www.youzhicai.com/)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现对“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污水处理收费收益权资产支持证券 (ABS)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HZGYL-2025-029
2.项目名称: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污水处理收费收益权资产支持证券(ABS)项目
3.预算金额:本项目采购综合费率不超过0.25%/年,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申报发行时所需的专项计划承销费、管理费、评级费、律师费、现金流预测费、专项计划验资、年审费及托管/监管费等中标人及其他中介服务机构申报发行时能预计和不可预计的全部费用,其中承销费以优先级份额规模计算。
4.项目概况:拟选聘证券公司担任本次发债项目的承销商,协助招标人沟通及确定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人、评级机构、现金流预测机构及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组建项目团队,以招标人及其子公司持有的资产作为标的资产,提出具有可行性的方案,主导资产证券化项目的承做及承销工作,确保取得主管部门关于本次资产证券化的无异议函,并顺利完成资产支持证券的设立及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工作。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
5.项目服务期限:自项目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完成。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联合体投标单位不超过3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的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是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各方的);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2.投标人作为承销商及资产支持计划管理人的均取得相应资质的证券公司或证券公司子公司,具有有效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3.投标人在投标时不应当存在所在行业监管部门限制其开展相关业务资格的情况,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不存在被限制开展业务的情形、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记录,不存在其他失信行为。(提供《承诺函》,联合体投标的须分别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