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原阳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编号:原交建2025GB11号)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原阳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2024年原阳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项目编号:原交建2025GB11号
3.项目地点:原阳县境内;
4.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壤改良工程、灌溉工程、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林工程等。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 10 个标段。
1标段:有机肥2000000kg;
2标段:秸秆腐熟剂20000kg;
3标段:三元复合肥500000kg;
4标段:项目区新打40m机井81眼及配套设施;
5标段:项目区新打40m机井37眼及配套设施;
6标段:项目区新打40m机井38眼及配套设施;
7标段:4米新修路7827米,楸树1516株;
8标段:4.5米新修路2434米,5米新修路1047米,4-6米加宽修路2289米,楸树1930株,标牌23座,主标1座;
9标段:4米新修路4697米,4米重修2692米;
10标段:1-9标段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服务;
7.招标范围:1-9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10标段: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的监理;
8.工期要求:1-9标段:180日历天;10标段:随施工工期及工程保修期。
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
(1)1-3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所投产品须取得国家法定部门或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出具的有效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投标人为生产商的,须具有农业农村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有机肥登记证。投标人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需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有机肥登记证及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产品在本区域的销售服务协议(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2)4-6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出具公司不出借资质、不违法转包分包、违法肢解分包等行为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