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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5-6 数据编号: 8190766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湖北通山县中心通山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EPC)(TSZX-202504SZ-512001001)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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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山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EPC) (项目名称) 通山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EPC) (标段/包名称)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TSZX-202504SZ-51200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 通山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EPC) (项目名称)已由 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通发改审批【2024】270号、【2025】14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财政资金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 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人为 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杨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 通山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EPC) (标段/包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通山城区;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对通山县城区水环境进行综合治理。实施内容主要包括河道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和城区污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 。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是在初步设计批复完成后进行的EPC总承包招标。包含了初步设计范围内的工程全部勘察、施工图设计及图审、设备采购、施工等。具体分述如下:1.工程设计:包括且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图设计、设计驻场跟踪服务、配合专家评审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的调整及各种变更设计,并参与各个环节的验收。
2.设备采购:工程建设所需要的一切与该项目相关的材料、设备等;3. 建安工程施工: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准的施工图进行施工,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3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4计划工期:730日历天2.5合同估算价:_28707.67万元, 2.6其他:质量目标: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达到国家(或行业)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足够资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施工资质: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设计资质: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具有该工程的设计、施工、管理建设等相应能力。 ①设计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②拟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可由项目经理兼任)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③技术负责人:需具备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交 2024年5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公司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5.企业业绩要求:自2020年5月1日以来承接过一个在建或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00万元的市政工程(不限于施工业绩或EPC工程总承包)业绩,(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及业绩合同扫描件;业绩要求若投标人为联合体,以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为准。)。 6.信誉要求:①未被责令停业; ②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③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④近三年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⑤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近三年没有行贿、受贿犯罪行为。(注: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7.财务要求:须提供投标人近一年(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公司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如为联合体投标,则各方均需提供 。
3.2本项目 属于 政府采购工程及工程相关货物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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