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敦化市城乡供水保障能力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公告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招标项目编号:zkzx-jl-202502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敦化市城乡供水保障能力提升项目已由敦化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敦发改审批字(2024)10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敦化市鑫源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敦化市城乡供水保障能力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修缮护岸4588m;修缮防汛路7.3km;新建防汛路路边沟5.8km;停泊站维修加固;设备购置(电动巡查船、电动垃圾清运船、小型挖掘机及安全监测系统)等;
2.3建设地点:敦化市。
2.4计划工期:2025年6月10日-2026年1月30日共计234日历天(实际工期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2.5招标范围:敦化市城乡供水保障能力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包括勘察、设计(含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等)、采购、施工及安装等,工程建设的所有材料和设备的采购及保管,各建(构)筑物的工程施工、设备安装和调试、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的技术服务与缺陷修复等。
2.6质量标准要求:
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行业、地方或者其他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的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行业(水利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管理团队配备:
勘察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注册执业证书;
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无在建工程。
专业技术、质量、 施工、安全等人员齐全,满足工程设计及施工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所配备的不同岗位其任职人员不得重复,即一人一职。
3.3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1年、2022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及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2024年以后成立的企业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4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
(2)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5投标人近三年(指竣工时间在2022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项与本项目相类似的设计或施工(包含市政公用工程)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业绩认定应按以下规定执行: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