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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招标公告
(浦口分中心)江浦街道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标段编码: PKFJ2500670-01SGGH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浦街道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已由南京市浦口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以江浦街道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项目审批文号:浦政服投字【2025】3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江浦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江浦街道办事处,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南京润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浦口区江浦街道
2.2 招标范围:该项目拟对珠江、新河等10个社区涉及46个老旧小区及零散楼栋实施改造,改造范围约124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停车位改造、附属道路修缮、雨污水管网更新以及环境综合整治等。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4 合同估算价:7248300.00元
2.5 工程规模:该项目拟对珠江、新河等10个社区涉及46个老旧小区及零散楼栋实施改造,改造范围约124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停车位改造、附属道路修缮、雨污水管网更新以及环境综合整治等。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6 工程类型:房屋建筑
2.7 其他说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条件:
1、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并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资料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1要求。
项目负责人资格:
1、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
2、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在建工程认定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执行。
3、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前附表3.5.2要求。
4、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及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提供满足正文1.4.4条要求的承诺书。
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前没有受到黄牌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2)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承诺书具体内容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4)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