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攀枝花市东区排水设施更新完善项目二标二期公告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攀枝花市东区排水设施更新完善项目二标二期(项目名称)施工/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攀枝花市东区排水设施更新完善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攀枝花市东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攀东发改审批〔2023〕71号、攀东发改审批〔2025〕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攀枝花市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攀枝花市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攀枝花市东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攀东发改审批〔2023〕71号、攀东发改审批〔2025〕2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金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标段名称:攀枝花市东区排水设施更新完善项目二标二期
2.2建设地点:攀枝花市东区。
2.3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计划建设排洪函约6.86公里;新增移动排涝装备购置,包括移动泵车20台,高扬程潜水泵8台,移动式小型潜水泵14台;更新或建设雨水管网7.05公里,并配套检查井、雨水口、接水支管、排水沟等设施建设,修复周边排水障碍地面。
2.4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变更范围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工程、工程技术标准及规范、合同所示的内容。
2.6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