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机器管招投标)乐东县九所镇中灶村陆基海水养殖取水工程招标公告
乐东县九所镇中灶村陆基海水养殖取水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乐东县九所镇中灶村陆基海水养殖取水工程以乐发审立字(2025)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乐东黎族自治县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占比:1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乐东县九所镇中灶村陆基海水养殖取水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乐东县九所镇中灶村陆基海水养殖取水工程:
2.1 项目概况: 项目以九所镇中灶村陆基海水养殖取水为核心,取水量为12万m3/d,取水管采用1根DN1000的玻璃钢夹砂管(FRPM),海域段管道长400m,陆域段主管长498m,取水头部采用分散取水方式,布置4个圆形进水口,每个进水口直径1.6m,通过直径1.0m的管道与下方取水母管相连。进水口设拦污栅,栅条间距120mm,直径10mm。建设内容包括海域基槽和陆域基槽的开挖与回填工程。
2.2 计划工期: 365 日历天。
2.3 招标范围: 工程施工(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与相关补充文件包含的所有工程)
2.4 标段划分: 乐东县九所镇中灶村陆基海水养殖取水工程
2.5 其他说明: 招标控制价:8006707.80元,计划工期:365日历天加缺陷责任期73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乐东县九所镇中灶村陆基海水养殖取水工程: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以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级)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