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市光明区环境水务有限公司2025年湿地啊⒛嘣换Х裣钅空斜旯�;;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深圳市光明区环境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就深圳市光明区环境水务有限公司2025年湿地公园、泥渣净化厂服务项目(招标代理项目编号:SZ-17-04A-2025-D-E09341)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项目资金由深圳市光明区环境水务有限公司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深圳市光明区环境水务有限公司2025年湿地公园、泥渣净化厂服务项目
2.2招标代理项目编号:SZ-17-04A-2025-D-E09341
2.3招标范围:招标人所运营范围内的湿地公园、泥渣净化厂服务项目,建议配置10人。具体服务内容和要求详见第五章 项目需求。
2.4项目预算总价:人民币玖拾陆万元/年(¥960000.00)。
2.5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12个月)。可续签,合同最多续签1次。服务期末,招标人会对中标人服务情况进行年度考核,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及年度考核结果确定是否延长中标人服务期限,但总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招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终止合同,并不再续签。合同项目提前终止时,按照实际工作量支付费用,招标人不负任何补偿责任。
2.6服务地点:深圳市光明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不含港澳台地区),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及深圳信用网(https :// www .szcredit .org .cn/)相关查询截图)
3.2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没有因行贿、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违规违法分包、提供投标虚假材料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或被招标单位因此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提供资格声明函)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投标,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提供《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