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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5-7 数据编号: 8200828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浙江2025年江山市清湖街道坛花畈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标段)公告

2025年江山市清湖街道坛花畈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025年江山市清湖街道坛花畈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标段)已经衢州市农业农村局以衢农专〔2025〕12 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财政性资金 ,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江山市清湖街道办事处,招标人为江山市清湖街道办事处,委托代理机构为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2025年江山市清湖街道坛花畈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1500万元,工程概算/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万元,建设规模:土地平整908.12亩;新建灌溉渠道46条总长14.31km,新建排水渠道6条总长2.086km,配套渠系建筑物283处;新建或修建机耕路 29 条总长 7.983km,新建下田道15处;土壤改良908.12亩。建设地点:江山市清湖街道范围内。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新建灌溉渠道16条总长5.257km,新建排水渠道3条总长1.203km,配套渠系建筑物101处,其中新建涵洞35处、农机跨渠板62处、沉砂池4处;田块土地平整一标段总面积443.77亩;规划施用有机肥443.77亩;新建或修建机耕路12条总长3.553km,新建下田道6处等施工(具体描述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581.9579万元 。
2.3施工总工期:270日历天。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 / 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5  /  。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 /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
□3.8  /  。
(三)其他:
?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人数要求: 1 人)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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