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缙云县好溪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2023-2024年)调增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缙招标sl2025-05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缙云县好溪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2023-2024年)调增项目已由丽水市水利局、丽水市财政局以丽水利〔2024〕2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缙云县好溪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2023-2024年)结余资金中解决,已落实,招标人为缙云县大中型水库管理中心,行政监督部门为缙云县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环德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缙云县行政区域范围内
2.1.2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好溪灌区设计灌溉面积7.15万亩,本工程等别为Ⅲ等,灌溉渠道、管道、新建泵站为5级建筑物,排水渠为4级建筑物。项目总投资2916万元,其中工程部分约2100万元。
本次调增项目建设内容:
1.输配水工程:黄大塘水库渠改造2616m,乌野畈渠改造504m,新建六村引水渠道改造263m,大岙底山塘管道1458m,岩塘水库管道2100m。昆洪村垦造耕地引水工程新建管道2018m。
2.排水渠工程:麻溪畈排水渠改造1150m,岭口村天井水库排水渠551m,岩里水库排水渠791m。
3.渠系建筑物及配套设施:岭口村贞溪左岸新建一座灌溉泵站。
4.管护设施:新建管理房900㎡。
5.用水量测系统:新增19个计量设施点位。
6.现代化提升工程。
2.2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初步设计批复范围内本标段的工程设计(e)-采购(p)-施工(c)总承包。具体细化为:
(1)工程设计,包括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等;
(2)工程采购,包括工程建设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等;
(3)工程施工,包括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等;
(4)工程验收。包括各阶段、各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
(5)工程移交;
(6)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
(7)按合同约定对项目质量、安全、进度、投资、信息(包括档案整理)等进行管理和控制。具体内容如下:
2.2.1工程设计:包括所有建设内容的施工图设计(包含对初步设计的优化及深化)和专项设计[包括给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等及评审配合工作等设计及设计驻场服务等]以及其他涉及本项目所有的专项设计以及相关的深化设计(包含上述所有设计及深化设计的评审费及技术经济分析、设计及深化设计、各类专项审查、各类论证等涉及的专家评审费,均由中标人承担,不另外计取)以及为完成相关施工图而需要对招标人现有初步设计成果进行的补充完善设计工作。项目若涉及特殊专业性子项的,可由中标方委托专业资质设计单位协作完成,设计费用不再增加。成果进行的补充完善设计工作。
2.2.2设备采购:包括(但不仅限于)建设工程所涉及到的主要材料设备及本项目所有货物的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具体以初步设计概算包含的内容为准)。
2.2.3工程施工:建设地点位于缙云县壶镇镇、新建镇、东渡镇、舒洪镇、五云街道境内。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包括:输配水工程:黄大塘水库渠改造2616m,乌野畈渠改造504m,新建六村引水渠道改造263m,大岙底山塘管道1458m,岩塘水库管道2100m。昆洪村垦造耕地引水工程新建管道2018m。麻溪畈排水渠改造1150m,岭口村天井水库排水渠551m,岩里水库排水渠791m。渠系建筑物及配套设施:岭口村贞溪左岸新建一座灌溉泵站。管护设施:新建管理房900平方米等。包括与本项目有关的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等的施工、项目验收、备案、工程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服务等全部内容。以及专业配套工程施工、备案等一切相关资料及流程的办理工作。
2.2.4其他建设方面和涉及所有的专业配套的内容包括:
2.2.4.1法律法规规定的需由发包人另行委托的检测检验工作,费用由发包人支付,承包人必须做好检测检验工作的配合;
2.2.4.2与本工程专项验收所需的施工单位自检、备案、工程档案管理等所有内容的全程办理工作及前期的流程报批办理,所有相关费用均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不单独计取。施工图审查、平行检测和法人委托检测由发包人另行委托。
注:中标人提供相关协助配合服务,不另行计取费用,服务内容中涉及招标人应缴纳或支付的费用由招标人支付。
2.3工期要求
总工期:7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至通过完工验收之日)。
设计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提供送审施工图,后续施工图纸供应满足相应施工进度的要求。
施工工期:180日历天。
2.4质量标准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设计规程、规范有关政策、法规及发包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