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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5-7 数据编号: 8201717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杨兴河(阳曲段)生态廊道建设(二期工程)物资公开招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次招标项目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杨兴河(阳曲段)生态廊道建设(二期工程)商品砼物资采购,使用单位为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杨兴河(阳曲段)生态廊道建设(二期工程)项目经理不。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1项目概况2.1.1杨兴河廊道项目:工程位于太原市阳曲县,项目工期为365日历天。工程内容为:
(1)沿岸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主要管道DN300HDPE双壁波纹管26239.7m,DN200HDPE双壁波纹管30940.6m,钢筋混凝土管151m,PE管线2216.3m,检查井3235座,沉泥井 35 座,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2座(桥沟村、南塔地村);(2)阳曲县汛期溢流污染治理工程:柔性截流井7座,智能截流井8座,新建DN400 截污管 23m,DN500 管线 47m,DN600 管线 75m,DN800管线74m,DN125管线72m,DN200涂塑钢管43米,智慧平台1套;(3)杨兴河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工程:因地制宜开展陆域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补植补栽乔灌草植被,在河流水面及滩涂等水位变幅区补植补栽水陆两生及水生植被,提升杨兴河沿岸绿化水平,拦截面源污染,提升水体自净能力。主要管道DN300HDPE双壁波纹管26239.7m,DN200HDPE双壁波纹管30940.6m,钢筋混凝土管151m,PE管线2216.3m,检查井3235座,沉泥井 35 座,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2座(桥沟村、南塔地村);(2)阳曲县汛期溢流污染治理工程:柔性截流井7座,智能截流井8座,新建DN400 截污管 23m,DN500 管线 47m,DN600 管线 75m,DN800管线74m,DN125管线72m,DN200涂塑钢管43米,智慧平台1套;2.2招标内容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方式: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3. 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组织单位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2013年修正);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2013年修正);
(5)《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13号令)(仅适用于铁路项目);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7)《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物资管理办法(暂行)》(公司物资〔2023〕298 号);
(8)《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暂行)》(公司物资〔2023〕299 号);
(9)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 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4.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 商品砼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获得投标物资相关生产或销售资质;
(3)生产能力:包件投标人需为生产企业或经销商,且应具有合格的配套专业生产设备或生产作业线;生产商年供应能力要满足招标包件的总需求数量。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必须保证用于本工程的技术完整性;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报价人2022年、2023年其中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报价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报价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招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招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招标物资须具有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21-2023年)质量检验报告至少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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