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青州卷烟厂厂区污水池化粪池清运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源为自筹。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规模:1.
招标人: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青州卷烟厂。
2.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
3.项目名称: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青州卷烟厂厂区污水池化粪池清运服务项目。
4.项目编号:
(1)招标人编号:QZGKZB-2025-010;
(2)招标代理机构编号:0676-076025Z07082。
5.项目性质:本项目为非依法招标项目。
6.项目类型:服务类。
7.实施时间:2025年7月1日至2028年6月30日。
8.实施地点: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青州卷烟厂(山东省青州市玲珑山北路1818号)。
9.项目主要内容:对厂区内所有排污管道、化粪池、污水站污水池、餐厅沉淀池等进行清理清运(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10.最高投标限价(含税、人民币):最高投标总价限价为347500.00元,厂区化粪池、餐厅沉淀池清运最高投标单价限价为228.33元/车;厂区污水管道疏通最高投标单价限价为38.67元/米;污水站污水池清运最高投标单价限价为2316.67元/次。超过最高投标单价限价或最高投标总价限价的均按照否决投标处理。
范围:
1.本项目是否划分标段:否。
2.本项目为国内公开招标。
3.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
4.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中标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简称“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