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石井分公司2025年化验室升级改造项目(第二次)采购公告
广州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 项目名称: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石井分公司2025年化验室升级改造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YG1202500249)
二、 项目类别:工程类
三、 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四、 采购内容:本项目确定1家成交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化验室升级改造。
五、 最高限价:¥528221.67元(人民币伍拾贰万捌仟贰佰贰拾壹元陆角柒分),其中不含税工程造价为484607.04元,税率9%,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18530.36元(其中安装为7738.65元,建筑与装修10791.71元),暂列金41635.85元(其中安装为9671.59元,建筑与装修31964.26元)。
(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及暂列金包含在税前价内,为非竞争性费用,在报价时须按采购文件规定的金额填写,不得参与竞争,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六、 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二)供应商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并同时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2022年1月1日至今,供应商最少具有一项不低于35万元的类似化验室或实验室装修施工类项目的业绩。(提供发票、合同复印件证明、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金额及实施内容、合同盖章、签订日期、竣工验收报告等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四)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五)其他要求:专职安全人员要求: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兼任本项目专职安全人员。
(六)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止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格式见《不得存在情形承诺函》)
(七)供应商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格式见《公平竞争承诺书》)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格式见《非联合体响应承诺函》)
七、 公告开始时间:2025年5月7日
八、 公告结束时间:2025年5月12日
九、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5月14日08时:30分
十、 其他
(一)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