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2025年江山市清湖街道坛花畈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标段)2025年江山市清湖街道坛花畈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公告
2025年江山市清湖街道坛花畈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025年江山市清湖街道坛花畈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标段)已经衢州市农业农村局以衢农专〔2025〕12 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统筹解决,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江山市清湖街道办事处,招标人为江山市清湖街道办事处,委托代理机构为衢州市开成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2025年江山市清湖街道坛花畈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R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1500万元,工程概算/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万元,建设规模:土地平整 908.12 亩;新建灌溉渠道 46条总长 14.31km,新建排水渠道 6 条总长 2.086km,配套渠系建筑物 283 处;新建或修建机耕路 29 条总长 7.983km,新建下田道 15 处;土壤改良 908.12 亩。建设地点:江山市清湖街道范围内。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新建灌溉渠道12条总长4.707km,配套渠系建筑物81处,其中新建涵洞19处、农机跨渠板55处、沉砂池3处、农桥1座;田块土地平整270.25亩;规划施用有机肥270.25亩;新建或修建机耕路2条总长0.746km,新建下田道4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设计图、工程量清单等。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280.2281万元。
2.3施工总工期:27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5/ 。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 /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
£3.8 /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三)其他:
R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人数要求:1人)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