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什运乡什运村委会水利维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南省屯昌县屯城镇八一东路南洋广场11栋13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 5 月 19 日 15 :00 时(北京时间)前提交相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KX2025-CG010
2、项目名称:什运乡什运村委会水利维修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501604.27元
5、最高限价:501604.27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报价。
6、采购需求:
6.1建设地点:海南省琼中县什运乡什运村委会方根村。
6.2项目建设规模与内容:拆除重建原址 600*600 灌渠 420米,400*400 灌渠 600 米;拆除原有 400U 型槽 420 米;增加渡槽1 个;人行桥 6 个;沉砂池 7 个;DN500 水泥涵管 16 米;破除路面并修复 16 平方米;增加出水口 DN160PVC 管 24 米;人工清理原有 400U 型槽 2000 米等。
6.3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具体工程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6.4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6.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地区现行有关施工验收规范的标准合格。
7、合同履行期限(工期):150日历天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应答。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成交后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采购项目中响应,否则各相关响应均无效;
(4)联合体应答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须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响应,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组成联合体应答的响应文件中所有需盖章的除联合体协议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需由各成员单位分别盖章外,响应文件其余部分由牵头单位加公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