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东师附中青华学校供暖设施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东师附中青华学校供暖设施改造工程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线上邮件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5月3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FA-BFCC-GP-20250387
项目名称:长春东师附中青华学校供暖设施改造工程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教学楼内暖气片更换及排水管道改造。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7月15日至2025年8月15日(具体时间以合同实际签订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08日 至 2025年05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邮件获取
方式:凡有意参加者,须将以下材料加盖公章的彩色复印件扫描成PDF并发送至我代理机构邮箱(15543695697@163.com),邮件标题“项目名称+XX公司报名资料”,同时联系代理机构电话告知报名材料已发送至邮箱,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将报名登记表及报名付款账号回传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将填写后的报名登记表加盖公章扫描件及付款凭证截图回传至代理机构邮箱视为报名成功: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授权书;
(3)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5月3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5月3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大街291号伟峰东第11号楼9楼906室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长春东师附中青华学校供暖设施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DFA-BFCC-GP-20250387
一、招标条件
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春东师附中青华学校的委托,对招标编号为DFA-BFCC-GP-20250387的“长春东师附中青华学校供暖设施改造工程”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投标人,招标人为长春东师附中青华学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东师附中青华学校供暖设施改造工程。
2.2 招标范围:教学楼内暖气片更换及排水管道改造;
2.3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53.74万元;
2.4工程地点:朝阳区清华路818号长春东师附中青华学校;
2.5计划工期:2025年7月15日至2025年8月15日(具体时间以合同实际签订为准);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接受非中小企业参与本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注: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的,不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