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集团催化剂公司长岭分公司云溪基地FCC催化剂装置余热回收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工程施工一标段招标公告
催化剂公司长岭分公司云溪基地FCC催化剂装置余热回收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工程施工(一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催化剂公司长岭分公司云溪基地FCC催化剂装置余热回收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已由中石化节能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关于催化剂公司长岭分公司云溪基地FCC催化剂装置余热回收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基础设计的批复》(节能公司综投〔2025〕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石化节能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石化节能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催化剂公司长岭分公司云溪基地FCC催化剂装置余热回收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工程施工(一标段)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湖南岳阳绿色化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国石化催化剂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云溪基地。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计划工期:108天。
2.4标段合同估算金额:384万元(含税)。
2.5标段招标范围: 催化剂公司长岭分公司云溪基地FCC催化剂装置余热回收合同能源管理工程(主要包括新增气流尾气换热器、能量转换器、闪蒸罐、除尘废热锅炉、固体物料废热锅炉、MVR蒸汽压缩机、联合发生器等设备,同时配套相应的土建、钢结构框架平台、管道、电气、自控仪表等专业以及配合甲供物资卸车、保管及保运工作等)的施工总承包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①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②市场监督管理主管部门: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GC2级)。
(3)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持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2020年以来有炼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250万元)业绩。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基本资格条件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