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北江引水工程(水源工程)取水头部低压永久用电工程施工采购公告
各单位:
我公司拟委托相关单位进行广州北江引水工程(水源工程)取水头部低压永久用电工程施工,现邀请相关单位对该项目进行报价。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广州北江引水工程(水源工程)取水头部低压永久用电工程施工
2、项目地点:清远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2)供应商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级别资质,且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或以上)资格和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或以上)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
(4)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项目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7)近五年至少承担过一项类似项目施工业绩。
(8)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9)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0)信用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