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赣榆区生活垃圾飞灰应急填埋场边坡支护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赣榆区生活垃圾飞灰应急填埋场项目已由连云港市赣榆区行政审批局 以赣行审投【2023】207号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市城发绿色建材循环产业园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现已落实(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赣榆区生活垃圾飞灰应急填埋场项目边坡支护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赣榆区厉庄镇九泉山宕口;
2.2建设规模: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本标段的最高投标限价:1339389.92元人民币,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
2.4工期:工期30天(具体以业主开工令为准);
2.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
2.6招标范围:赣榆区生活垃圾飞灰应急填埋场项目边坡支护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自然资源部门或原自然资源部门颁发的有效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为具有资源与环境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土木水利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
注:资源与环境类包括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地质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资源勘查工程、地下水科学与工程、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地质矿产、地质勘查、地质探勘、地质学等专业;土木水利类包括岩土工程、结构工程、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水工结构工程等专业;专业以职称证或毕业证标明的为准。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 号文、苏建招函【2015】16 号文、苏建规字【2017】1 号、连建发【2021】338 号、连建发【2021】336 号。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当事人自行承诺。
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3年内)、法定代表人(5年内)、项目负责人(5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从邀请函发布之日起倒算。(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文,苏建招办【2022】2号文规定。投标人本次投标所用资质在投标有效期内需为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合格企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合格情况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