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三门峡市·卢氏县卢氏县城市管理局卢氏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智慧征管系统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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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科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卢氏县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就卢氏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智慧征管系统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服务范围:
1、采购人:卢氏县城市管理局
2、项目名称:卢氏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智慧征管系统项目二次
3、项目编号:三卢公开采购-2025-8、LSGZ[2025]088-ZC061
4、服务内容:建设卢氏县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与水费合并征收平台(智慧征管系统开发、自来水收费系统对接开发、政务云平台部署服务器资源、硬件设备、网络专线或VPN、自来水系统升级)。(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服务内容及要求);
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6、预算金额:¥1267600.00 元
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8、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月内完成相关成果提交;运维周期一年,成果通过验收后一年内免费提供数据更新及系统售后工作。
9、服务地点:卢氏县
10、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及标准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确保项目成果通过验收审查。
11、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同时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服务内容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服务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一年无审计报告的应附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说明);
4、提供2025年01月以来任意三个月企业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注: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免税证明材料);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及2025年01月-04月企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开标时提供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或自行承诺(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工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证明,若当地工商部门不出具此证明,供应商自行承诺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企业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跳转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供应商须提供相关网页查询页截图,(查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投标文件内附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