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无定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一期(孙家沟至官庄村段)(无定河绿化及道路建设)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无定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一期(孙家沟至官庄村段)(无定河绿化及道路建设)已由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榆政发改审发〔2022〕19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项目法人为米脂县水利局, 招标人为米脂县水利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北起文昌桥,南至翔凤桥处。
2.2工程规模:工程内容主要包含步道工程:包括 1.8 米宽步道约 2147m,3 米宽管护道路约 3673m。新建人工湿地建设工程:主要对无定河防洪挡墙之间的河滩进行湿地建设,提升面积约 0.22km2(217304m2)。本项目共设1个合同标段。
2.3项目投资总额:10093633.66元;
2.4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5标段划分:标段名称:无定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一期(孙家沟至官庄村段)(无定河绿化及道路建设);标段编号:E6108003536r0iw3w8ym001;标段类型:施工;
2.6招标范围:标段名称:无定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一期(孙家沟至官庄村段)(无定河绿化及道路建设):主要包含步道工程:包括 1.8 米宽步道约 2147m,3 米宽管护道路约 3673m。新建人工湿地建设工程:主要对无定河防洪挡墙之间的河滩进行湿地建设,提升面积约 0.22km2(217304m2)。
2.7其他:若投标人对招标公告内容存在异议,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起异议,招标人及电话:李伟 0912-6222836;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
联系电话:周小平 13991062520 ;行政监督部门为:米脂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须提供有效的标注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