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2025-2027年度太仓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第二水厂、第三水厂、增压站次氯酸钠采购项目招标公告(重新招标))
2025-2027年度太仓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第二水厂、第三水厂、增压站次氯酸钠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重新招标)
(招标编号:HB203225921078)
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05月08日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太仓市
一、招标条件本2025-2027年度太仓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第二水厂、第三水厂、增压站次氯酸钠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太仓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第二水厂、第三水厂、增压站次氯酸钠采购项目(主要技术指标4.5%≤有效氯<5.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货物生产商或代理商(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如为代理商,还需提供拟投货物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格式须采用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模版);
2、投标人为生产商的须具有危化品生产许可证(包含次氯酸钠)或危化品登记证(包含次氯酸钠);如投标人为代理商,须具有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包含次氯酸钠),且其生产商需具有危化品生产许可证(包含次氯酸钠)或危化品登记证(包含次氯酸钠);(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生产商须具有次氯酸钠有效的省级及以上卫生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4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同类货物单项合同价145万元人民币(以合同或发票金额为准)以上的自来水企业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及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其他组织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