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玛纳斯县2025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公告
玛纳斯县2025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招标公告(E6523003905007154001001)
1、招标条件
玛纳斯县2025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已经玛纳斯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玛发改【2025】10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一般债券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玛纳斯县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智多星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玛纳斯县2025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
2.2 项目位置:玛纳斯县
2.3 建设内容:新建浆砌石渠道42.654km,新建混凝土渠道13.377km,新建浆砌石护坡1.321km。涵管桥1082座及配套建筑物,人行步道3.5648万平方米,路沿石19.791 公里;砂石路1.56 公里;新建污水管网13.426km,观察井398座及配套附属设施。
2.4 投资金额:4000万元
2.5 项目工期:计划2025年06月05日开工,2025年10月31日竣工。总工期:149天。(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3、评标办法及开评标方式
3.1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2开评标方式:不见面全流程电子开、评标(电子招投标相关要求详见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投标前须知(首次投标必看))。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独立法人资格:需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近3年(2022年至今)有类似工程业绩不少于1项(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4.2 项目负责人资格:同时具有贰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中级及以上水利专业技术职称、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近3年(2022年至今)有不少于1项类似工程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或完工证明,须能反映出项目负责人相关信息,业绩截止时间以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表为准);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3 类似业绩是指: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渠道建设或砂石路建设或给排水管道铺设
4.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6 投标人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登记。无论人员、业绩、信用等级,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中的市场主体信息作为评标时查验市场主体投标文件的重要依据,各市场主体须对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
5、招标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