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冀南新区农村公路排水工程招标公告
冀南新区农村公路排水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冀南新区农村公路排水工程 已由邯郸冀南新区行政审批局 以关于冀南新区农村公路排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邯冀南新区审批批字【2024】32号) 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邯郸冀南新区行政审批局以 关于冀南新区2025年农村公路建设提升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邯冀南新区审批批字【2025】10号) 批准,项目业主为邯郸冀南新区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 ,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邯郸冀南新区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邯郸冀南新区光禄镇、林坛镇、南城乡。
2.1.2建设规模:该项目拟建排水沟总长19144米,共涉及10条道路,其中县道2条,乡道3条,村道5条。
2.1.3计划工期:6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1.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1个施工标段。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冀南新区农村公路排水工程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相关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3.1.2财务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3.1.3业绩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4信誉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3.1.6其他要求:1)本公告3.5修改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2)本公告新增3.6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在近三年(2022年04月01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查询网址为中国裁判文书网)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 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 门评为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 个标段投标。每个投 标人允许中 / 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