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东海路(苏北灌溉总渠—洞庭湖路)道路工程监理公告
东海路(苏北灌溉总渠--洞庭湖路)道路工程监理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东海路(苏北灌溉总渠--洞庭湖路)道路工程已由淮安市洪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洪发改投资复[2024]69号核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洪泽湖新港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淮安市洪泽经济开发区
2.2项目概况:路线全长3730.47m,设计标准为城市次干路,设计车速v=40Km/h;标准横断面由西向东依次为:2.0m(中分带)+10.5m(混合车道)+2m(人行道)+1.5m(绿化带)=16m,本工程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主要建设道路工程、桥梁、给水、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设施等。
2.3 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监理,对工程进行进度、质量、投资、安全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关系。
2.4 监理服务期:监理服务期包括施工阶段、缺陷责任阶段;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540日历天(与施工工期同步),缺陷责任阶段监理服务期为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4个月。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105万元,工程造价暂定1亿元
2.6 标段划分: 本工程监理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2.7 其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企业独立法人营业执照);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
(1)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总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自2020年 1 月1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签署时间为准)以来须从事过类似工程监理并担任该工程的总监。类似工程指:单项工程合同额(或投资额或工程造价)在6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建设工程。依据为: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三种资料缺一不可)。三种资料(不限一种资料)只要能载明类似工程的单项工程合同额(投资额或工程造价)即可。如果以上资料载明的单项工程合同额(投资额或工程造价)不一致时,则以业绩高的为准。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盖章。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的要求:投标人须承诺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配备标准应满足本工程需求且中标后满足《淮安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和在岗履职管理办法(试行)》(淮住建规〔2022〕4号)的规定。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无在监工程 。 “在监项目”是指投标总监自网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之日(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时间为准)起至合同范围内全部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期间中担任总监的工程,也包括投标总监担任全过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的尚未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
3.9投标人近2 年(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 2 年为准)未在招投标过程中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罚日期以行政处罚决定文件日期为准)。
3.10本工程严格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11 其它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及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加章的2024年1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及以上的养老保险证明。
3.12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 评标入围
开标后初步评审前,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入围合格条件、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确定进入后续评标或评标入围的投标文件。
备注: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①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②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③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④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