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汕尾市西部水质净化厂及其配套管网一期工程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林报批、用地报批技术服务公告
2025-05-13 17:30,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为汕尾市粤水发展有限公司公开选取城乡规划编制中介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此项目采用多选一的直接选取方式,项目业主将在报名的若干家中介机构中,自主选定一家作为中选机构,未被选中的机构不应有任何异议。
项目业主 汕尾市粤水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名称 汕尾市西部水质净化厂及其配套管网一期工程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林报批、用地报批技术服务
中介服务事项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投资审批项目否
采购项目编码4415006176819262505090735
项目规模投资额(¥960,000,000.00元)
所需服务城乡规划编制
服务内容1.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1)编制《用地预审选址意见书报告书》;
(2)上报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核;
(3)完成专家评审论证并修改完善;
(4)编制申请报告、申请表、坐标文件等材料;
(5)协助建设单位解决占压已批预审、已批建设用地等有关问题;
(6)协助县级自然资源局出具初审材料;
(7)上报至汕尾市自然资源局会审审批。2.用林报批
(1)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分析处理数据、勾绘小班,测定面积,统计占用林地因子。开展外业调查涉及林地小班森林资源情况、是否有未批先建等情况。根据收集到的相关数据后编制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等相关成果材料。报街道办、被征地村集体审核使用林地申请材料,并签字盖章确认。上报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进行现场查验后,进行批前公示(5个工作日)后,逐级上报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审批通过后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后,由林业主管部门出具《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2)林木采伐设计书根据办理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相关数据,编制林木采伐设计书等相关成果,连同《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等相关申请材料,报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经实地踏勘查验后,审批出具《林木采伐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