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集安市2025年小型农田水利项目一标段公告
集安市2025年小型农田水利项目一标段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LHM-JA-2025-44
一、项目概况
本招标项目集安市2025年小型农田水利项目一标段,已由吉财农指【2025】132号批准,招标人为集安市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LHM-JA-2025-44
2、项目名称:集安市2025年小型农田水利项目一标段
4、最高限价:520.4173万元
5、工程概况:详见工程量清单
6、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7、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开工日期为2025年6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5年11月30日,工期168日历天(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8、项目地点:集安市;
9、根据关于印发《全面推行招标投标“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数联[2025]2号本项目为双盲”评审。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揽能力。
3.2、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扫描件及缴税凭据或完税证明等扫描件;
3.4、拥有健全财务制度,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新成立的公司提供现有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招标活动;
3.6、投标人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无行贿犯罪查询证明,企业、法定代表人存在行贿行为的,不得参与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