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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5-9 数据编号: 8217725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江苏锦荷佳苑、九鑫园小区基础设施补缺及环境整治提升工程锦荷佳苑小区基础设施补缺及环境整治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锦荷佳苑小区基础设施补缺及环境整治提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锦荷佳苑、九鑫园小区基础设施补缺及环境整治提升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常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常发改(2025)89号、关于锦荷佳苑、九鑫园小区基础设施补缺及环境整治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常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单位),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财政资金。常熟市恒翔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委托苏州金正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锦荷佳苑小区基础设施补缺及环境整治提升工程(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常熟市琴川街道锦荷佳苑小区
2.1.2建设规模:小区内道路修补、铺设雨污水管道(最大管径De315)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
2.1.3合同估算价:约2070万元
2.1.4工期要求:2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5月30日
2.1.5其他:/
2.2招标范围:大型土石方、道路、管道铺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承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③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④拟承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5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指投标人拟派承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承担(完成)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为1656万元(或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
业绩有效期为:自单位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3年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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